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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南阳市中心城区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教育实际,制定该方案。1、领导思想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lt》;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gt;严格执行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一系列文件要求,以消除大班名额、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良好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光明公平的招生氛围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体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二是基本原则(一)坚持市级统筹,是区级责任原则。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与入学统筹,负责市直接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分配和入学监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分配和入学监管工作,将私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在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立学校同步招生。(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委托考试、评估或校外教育机构以考试、考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训练成绩、证书等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三)坚持质量平衡发展原则。以解决上级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中心城区消除上级问题的作用。各地区采取集体化学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探索建立中心城区上位班招生工作机制,通过学生合理分流,化解上位班招生压力,努力解决中心城区上位班化解难题。(4、继续实施房地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继续实施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房地产周期认定工作,原则上,小学六年内的每一套住房,初中三年内享有一次机会(不包括同一父母或同一家长的子女)的同期生入学。(五)坚持招生计划,控制班额,是教育优惠的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班级规定,原则上小学、初中招生班名额不超过55人,按条件地方和学校招收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对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优先入学。(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坚持招生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主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三、招生对象(一)小学招生对象1.拥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2.是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上学条件的移工移住的孩子。(2、初中招生对象1。2022年小学毕业的学生,在常住户口中心。是2022年小学毕业的外出打工者转移到中心市区的孩子。四、招生办法(一)公立学校招生办法采用公立小学招生办法;公立中学以编排为主,九年一贯配合口中直升机,以统筹协调辅助的方式招生。坚持排除长班定员目标的方向,对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比较接近的原则,调整到仍有空学位的学校合理分配入学。(2、私立学校招生办法私立学校招生与公立学校、招生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同步。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私立学校,将实施“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超过招生计划报考人数的私立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并按照法律和规章做好私立学校招生工作。(三)随迁来的外出务工人员迁入的子女入学办法迁入中心城区随迁来的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以二主、二编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讨论制定招生移工子弟入学工作细则,使移工子弟与城镇居民子弟同等待遇。全面清理撤销合规证明材料,随迁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家庭居民户口簿;2是学生家长居住证明或房产证明;三是一年以上劳动就业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五、招生程序(一)网上报名(初中:7月30日~8月2日,小学:8月3日~6日)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年龄儿童,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在规定报名期间内需要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在线报名。随农民工迁移的孩子在招生服务平台上,必须选择四区指定的注册点,在线报名。学生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报考公立和私立。学生家长因虚假行为或伪造证件导致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家长负责。(二)提交文件(初中:8月3日~4日,小学:。8月10日—12日)根据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应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一起,简称迁徙,无效),证明不动产(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小学一年级新生向所选小学申请点提交的文件;小学毕业的人,向出身小学提交文件,出身小学按学区整理学生簿交给中学。(三)根据学校资格审查(初中:8月5日-15日,小学:8月13日-15日)招生网上登记,提交信息要聚焦于文件审查,证书的真实性和学生范围的准确性,提交文件不充分的补充材料,要实施调查,就要实施调查。检查对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学;对从其他学校迁入确实属于该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的现场申报和资格审查。(四)根据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级数量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有关要求进行学生平衡。(五)公示通知(8月25日—28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处理招生问题。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谁是”原则负责人,市教育局负责市直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组织的调整,负责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组织的调整,负责中小学招生组织的实施。为建立招生秩序,加强招生管理,成立市教育局市直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见附件),听取协调解决招生困难问题的汇报,监督招生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各地区也设立招生领导机构,责无旁贷,建立科学有序、明确责任,确保高效、开放透明的机构招生顺利有序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是各地各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严格控制班级额度。各地区根据学校的措施,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名额、超额班招生计划,以“一校一案”“一校一策”推动所属学校大班名额消除。年长班问题严重的学校要切实改进业务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从2022年秋季开始学年起全部消除年长班名额。(三)依托平台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要求,中心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招生,依托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设置和学生信息收集、考核、合格信息发布等全面实施阳光征集。四区教育行政部门预先组织所属学校进行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提升招生服务平台的应用水平。针对家长在平台注册、信息注册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难题回答,指导中小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施《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照“人与籍一致,人与籍与人相同”的要求,中心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私立)通过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新生学籍登记和初中新生学籍衔接工作。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或违规转学的学生进行学籍转账。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四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处理所属中学新生学籍衔接。发现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严格招生纪律